Java中的類名(Class Name)遵循以下命名規(guī)則:
- 類名應該以字母(A-Z或a-z)、美元符號($)或下劃線(_)開頭。不能以數(shù)字開頭。
- 類名可以包含字母、數(shù)字、美元符號和下劃線。但不能包含空格、特殊字符(如:%、&、*等)或其他非法字符。
- 類名應該使用駝峰命名法(Camel Case),即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,其余字母小寫。例如:
MyClassName
、MyFirstClass
等。
- 類名是區(qū)分大小寫的,因此
MyClass
和myclass
是兩個不同的類名。
- 類名應該簡潔明了,能夠清楚地表達類的功能和用途。避免使用過于簡單或模糊的名稱,如
A
、B
等。
- 如果類是一個接口或抽象類,可以在類名前加上
interface
或abstract
關鍵字,以表示其類型。例如:MyInterface
、MyAbstractClass
等。